美國財政部因應北京實施港區國安法,早前向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在內的11名內地與香港官員及前官員實施制裁。香港電台報導,財政部公布制裁細節,表示只要被制裁對象無直接或間接參與,美國民眾可以繼續與被制裁對象任職或控制的特區政府部門交流,但禁止美國民眾與被制裁人士交易及買賣財產,包括被制裁人士直接或間接擁有五成或以上權益的實體。
另據香港01報導,美國財政部25日發布「常見問題」(FAQs)文件進一步解釋制裁令細節,華府提醒美國人跟受制裁對象所屬的港府機構有往來時,要確保沒有在未經政府批准的情況下與受制裁對象有直接或間接的交易或往來,例如是由受制裁人士簽署合約的情況。
在這份第840號常見問題文件內,美國財政部表示禁令本身未有阻擋港府或任何受制裁人士任職或掌管的政府機構,相應地,制裁令也沒有禁止與受制裁對象任職的機構有常規往來,但該往來不能有受制裁對象的直接或間接參與。
文件又提到,美國人不得與受制裁對象交易、與他們的物業或物業利益有商業往來,包括任何由一名或更多受制裁對象直接或間接持有50%權益的實體(entities)。
美國財政部提醒美國人注意在與受制裁對象任職的香港政府機構有往來時,要確保沒有在未取得外國資產控制室(OFAC)授權豁免的情況下,與受制裁對象有直接或間接的交易或往來,情況例如是由受制裁對象簽署合約、與受制裁對象展開談判、代表受制裁對象直接或間接處理交易。
文件表示,但美國人可以簽訂由非受制裁香港官員簽署的合約,而該人應該獲得香港政府授權簽訂相關合約。
美國財政部之前在8月7日宣布制裁11名中港官員,當中包括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等人。
September 27, 2020 at 10:24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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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民眾與被制裁港官交易 美財政部公布細節 - UDN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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